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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泡沫輕質土路基施工前,應將路基劃分為若干個澆筑區(qū),每個澆筑區(qū)劃分為多個澆筑層,單個澆筑區(qū)面積不應大于400平方米,宜200-300平方米為宜,單層厚度宜為0.3-1.0m之間。
2、泡沫輕質土澆注施工前,基底不應有明顯積水和雜物。
3、單個澆注區(qū)澆注層的澆注施工時間應控制在水泥漿終凝時間內;上下相鄰層的澆注間隔時間不宜小于8小時。
4、澆注方向宜自沿澆筑區(qū)長軸中間方向近兩端澆注;如采納一條以上澆注管,也可從兩端向中間位置澆注。
5、如澆注層有明顯差異,宜自較低的位置開始澆注。
6、出料口在澆注過路中,不宜懸空;在移動澆注管、自出料口取樣、掃平表面或需要沖散澆注區(qū)內多余泡沫時,出料口離當前泡沫輕質土流動表面的高差宜控制在1m以內。
7、進行掃平表面時,應盡量使?jié)沧⒖诒3炙剑⑹節(jié)沧⒖陔x當前澆筑輕質土表面盡可能低。
8、單個澆注層宜1次性澆注完畢,必要時zui多分再次澆注,且兩次澆注的時間應控制在6小時-24小時。
9、盡量減少在已澆完尚未固化的輕質土里往返走動。
10、路床部位的泡沫輕質土,澆注完畢后應覆蓋塑料薄膜或無紡土工布進行保濕養(yǎng)護;澆注至設計標高后,養(yǎng)護時間不應小于7天;在泡沫輕質土未到達齡期強度時,嚴禁車輛或施工機械直接在輕質土上行走。
11、原則上泡沫輕質土基本可連續(xù)施工,除頂層外,其它層在施工過程中無需養(yǎng)護。
12、澆筑泡沫輕質土10-15m應設置1.5cm沉降伸縮縫,填充材料選用模板。